□余 杰 王 丽

“这都好几年了,俺们一家人终于在一起,终于也过了个团圆年,真是谢谢你们!”进入农历马年以来,息县检察院两名办案人员分别接到花甲老人吴某从广州打来的致谢电话。

此事还要从一件申诉案件说起。

2013年12月,刑满释放的息县城镇居民吴某以“自己的妻子刘某因错捕而被羁押200多天”为由,代替妻子向息县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5万元。

十年前,吴某以妻子刘某的身份办理了三张信用卡,透支了6万多元无力偿还。2006年9月,吴某夫妇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逮捕。拘留期间,刘某隐瞒实情,后经检察机关查明实情被予以释放。吴某因犯罪入狱服刑。

掌握了上述事实,息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刘某的申请请求不予赔偿。

办案人员了解到,原来,吴某刑满释放后年近六十,一无所有,寄居在亲戚家中,没有生活来源,才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提出申请。

了解到这位老人的真实情况后,办案人员思索着如何帮助其解开“心锁”。于是,他们一方面多次和吴某进行交流谈心,引导其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并主动地与在广州居住的他的老伴和女儿取得联系,劝说其一家人团聚;另一方面,办案人员与有关部门协调,建议对吴某给予经济救助。

今年1月,经过多方努力,办案人员最终为吴某争取到救助金6000元。接着,他们又把吴某送上了南下广州的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