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阶段 调整改革时期(1979年至1999年)

1979年至1999年,信阳市人民防空进入了调整改革时期。跟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信阳市的人民防空事业呈现出了迅速发展势头,并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阶段性成果。

1978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规划,重点建设,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建设方针。同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1981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根据中共中央〔1981〕33号文件精神,撤销信阳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设立信阳市人民防空委员会,信阳地区行政公署不再设立人防委和办事机构,人防工作由信阳市人防委统一规划和领导,其办事机构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信阳市人民政府序列中单列。信阳市人防办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人防建设方针,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以平战结合为重点实施战略转变,从应急准备转向有计划、有步骤的长期建设,从临战准备转向平战结合,从封闭型转向开放型,从单纯提高战备效益转向从整体上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来,全市人防工作沿着平战结合的道路阔步前进。

1994年11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以国务院总理为主任的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以及各大军区、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领导人民防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四个办公室的工作。1997年,信阳地委根据豫文〔1996〕60号文件精神,先后成立了地、市(县)两级国防动员委员会,1999年11月改称信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增设信阳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

1998年6月,信阳撤地设市。同年8月,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更名为浉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1999年5月,浉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整体上划为厅级市正处级单位,即信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既是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