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 崔俊敏

党的十八大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任务,强调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三个倡导”24个字,凝练概括了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公民的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中,让人们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那么,在实践中如何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呢?笔者认为关键要做到“知行合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成为人们共同的、主导的价值观念,内化于心是前提。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首先从理论上进行深入阐述,并通过学校教育、理论学习、社会宣传等各种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关系,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系,与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构建的关系等等阐释清楚。

“干一寸胜于说一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真正内化于心,体现在是否外化于行,付诸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理想追求,是对所有公民的价值规范与行为准则。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就在全体公民的努力之中。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担负着“第一”责任。这是因为党员干部不同于普通群众,有着人民赋予的特定权力和特定作用。党员干部自身的言行、工作作风无不直接或间接影响着民族事业的进步与提高、社会风气的“祛邪”与“匡正”、人心导向的凝聚与团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民,是共产党人的天职,为民就是要情为民所系,也就是要对人民群众有真挚的感情。

“知”是前提,“行”是根本,“知行合一”才能使我们的目标和梦想尽早变为现实,才能使我们在追逐中国梦的奋斗历程中辛勤耕耘并结出累累硕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明了国家富强、社会发展、人民进步的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道出了我们每一名华夏儿女的心声。我们既要志存高远又要脚踏实地,作出改变,作出行动,投身伟大实践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崇高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