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 锐)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价格诚信建设,构筑社会信用体系,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价监局2014年工作要求,市物价办从3月起至10月底在全市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评活动。

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评活动,是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大力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经营、诚实守信,促进价格信用制度建设,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价格管理制度,规范和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导向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我市“价格诚信单位”创评活动采取由市物价办统一组织,分级审核的办法。即市直属企业或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向市物价办申报;县(区)属企业或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向当地县(区)物价部门申报。申报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的,由县(区)级物价部门审核后报市物价办统一组织评定。为加强创评活动的组织领导,市物价办成立了市“价格诚信单位”创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并负责审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物价检查处,负责创评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