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诗绮)3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效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进才、高曙霞、尹保斌、高潮、李群茂、聂书华和秘书长苏锡凌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社军,市人民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干部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通过了建议议程后,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书面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2号议案的调研报告。

在对各项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分组审议后,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02号议案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郭国谦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建国同志辞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郭国谦同志代理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免去李长根同志的信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陈洪杰同志为信阳市公安局局长,会议还任免市法检两院工作人员35人次。拟任命人员代表作了任前供职发言,宋效忠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宋效忠要求,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是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之际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同学习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更加主动地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和工作大局,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经济提质增效、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持续改善等工作中积极作为,依法履行职权,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快魅力信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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