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气象局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颁布实施15周年。《气象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气象活动的法律,是全社会、全行业依法从事气象活动的行为准则,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全面履行公共气象服务、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全面推进气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15年来,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各级气象部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气象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规范气象活动,依法管理气象工作,依法促进气象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气象事业的快速、协调、持续发展。

第一,加强灾害防御,应对气候变化。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市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显著增多。我市气象部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气象法》,主动适应社会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公共气象服务的需求,以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为主线,积极推进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和应急服务体系,强化气象灾害防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社会管理。《气象法》依法确立了气象行业管理、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气象行政执法等多项管理职能。《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对这些职能又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拓展。2013年,市人大对信阳市贯彻落实《气象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四条审议意见。我市气象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气象法》,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责,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发展气象事业,提高气象部门行政管理效能。

第三,加强法制宣传,创造良好环境。我市气象部门将继续把《气象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提升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气象影视资源、报刊及电话短信,依托电视、广播媒体,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面,同时,更好地发挥网络媒体在法制宣传方面的作用,提高宣传质量,力争做到人人知《气象法》、懂《气象法》,从而遵守《气象法》。

第四,完善执法体系,提高行政执法。我市气象部门将继续加强气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气象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积极开展对雷电防护、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传播等气象行政执法检查,特别是坚持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责,依法发展气象事业,提高气象部门行政管理效能。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气象法》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实现我市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魅力信阳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