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 慧 李 宽)近日,新县公安局千斤派出所民警、新县消防大队官兵同群众一起处理了一起客车着火事故,排除了险情。

3月16日16时许,位于339省道千斤乡余店村路段的一辆客车突然着火。接警后,千斤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民警看到事故车的发动机不断往外冒出滚滚浓烟,车前部燃起了大火,司机和14名乘客已安全下车。在请求消防官兵支援的同时,民警一边利用现有的工具和消防器材进入车内灭火,一边引导围观群众安全撤离,并组织周围村民就近取土取沙进行扑火。经过近40分钟的努力,大火终于被民警、村民、乘客以及随后赶来的消防官兵联手扑灭。

大火扑灭后,一位乘客说:“真没想到汽车着火也会这么猛烈,幸亏民警和消防官兵及时赶来扑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