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联合督察通告第6号)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通告如下:

一、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上班后离岗。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二、全市各级机关单位的机关食堂早餐必须在8:00前停止就餐,中餐、晚餐必须在下班后开始,不得提前。

三、上班时间严禁网上炒股、聊天、购物、玩游戏、看影视和小说等活动。

四、阻挠或抗拒督察、科室锁门办公的,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

五、连续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对单位和责任领导严肃问责。

六、市联合督察办将加大对机关工作纪律的督察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376-6336110。

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联合督察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