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小龙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有私家车的家庭也越来越多。私家车因为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成了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日前,一位家住浉河一号小区的业主向本报反映:“我们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要求小区有车的业主必须购买或租用停车位,办理停车卡,停车收费是地上100元/月,地下是200元/月,否则就不让进入小区。我们的车现在是‘有家难回’!”

随后,记者来到浉河一号小区了解情况。在该小区大门口记者看到一则通告,上面写着:因业主投诉,个别车辆乱停乱放、无故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造成他人不便。现自3月1日起,无车位的车辆,将禁止进入本小区。请需办理车位的业主尽快到物业办公室签订协议。

“自己花钱买的房子,竟然不能在小区里停车,我觉得这个规定不合理,是霸王条款!”业主胡先生气愤地说:“你看小区门口,停的那几辆私家车都是因没有购买停车位而被拒之门外。”

开车回家得办理停车卡,否则就进不去小区,这种现象在我市是不是普遍存在?业主对此怎么看?物业公司又作何解释?记者随后又走访了我市多个小区。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我市大多数小区都没有专门的停车场,车主大多是占用小区的公共道路停车。小区内的停车位和住户比不到5成,一些规划相对合理、停车位充足的新小区还好说,那些建成有些年头的小区基本上停车位和住户比不到3成,出现了停车位难求的状况,各种车辆见缝插针、横七竖八地塞在道路两侧,甚至有些小区的绿地上都停满了车。而大多数物业公司都对小区停车实行了收费办卡的管理模式,对不办停车卡的车辆禁止入内。小区里停车收费数额也是标准不一,地上和地下停车收费标准相差很大,有的收取60元/月,有的收取200元/月,甚至还有更高的。

对此,物业公司有自己的说法。他们认为,收取停车费、办理停车卡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小区管理,保护业主权益。

浉河一号小区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说,浉河一号小区现有住户1015户,车位仅有400多个。小区内车辆停放混乱导致小区交通阻塞,一些车主素质不高,乱停车,占用其他业主的停车位,因此发生多次纠纷。甚至有的车主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一旦发生火情,后果不堪设想。为了规范小区管理,该公司才采取办理停车卡的管理方式。

不过,对物业公司的这种管理模式,绝大部分业主表示难以接受,甚至和物业公司发生冲突。去年年底,怡景翠园小区就发生过业主故意开车堵在小区门口的先例。怡景翠园小区的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让他们购买或者租赁地下停车位的理由是,小区的消防通道过窄,而他们的车占用了消防通道。他说:“我统计过,小区里大约有140辆车,但是有200多个停车位可以停车。如果是小区停车位不够,物业公司规范小区管理,我们也能理解,可是现在的情况是物业公司为了赚钱把消防通道都划成停车位,这一点我绝对接受不了。”

“物业公司这样管理,以后我的亲戚、朋友开车来找我玩,岂不是门都进不来啊!”业主郑女士说。

对有车业主收取停车费,没有停车卡就不能进入,小区物业是不是有这个权力呢?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法律人士认为,关于小区进出持卡、停车位收费问题,首先应该明确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若车库或停车场属于开发商规划自建的,并有相应合法的手续,那么此类停车场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如果是公共区域类停车位,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应该属于业主共同所有。如果小区的物业公司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代为执行管理公共区域停车位的权力,那么收取停车位租金费用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业主大会没有决定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公共区域停车位费用,物业公司就不能擅自收取停车费用。

据记者了解,现在市区至今仍有约7成的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产生的很多纠纷,也是因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双方缺乏一个交流、沟通的平台。而那些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如报晓新村,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则基本上实现了和谐共处。

>>>采访札记

私家车的增多让小区停车成为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不少小区都出现过因为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与业主产生矛盾、纠纷,甚至堵门事件。其实说到底,不管是采取一刀切的物业公司还是一堵了之的业主,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都有不妥,毕竟冲突解决不了问题,只有对话、沟通才能解决问题,才能真正建设一个和谐的幸福小区。

>>>相关链接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