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建兵)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罗山县积极推行“阳光党务”惠民工程。

该县对乡镇村干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奖惩情况及联系电话等全部公开;同时,每名党员按照自身能力和特长,向群众公开承诺做1件至2件实事。为防止党务公开摆“花架子”,该县各乡镇在党员、群众中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每个村开办一个党务公开栏,设置一个党务公开意见箱,乡镇设立一部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保障党员、群众的监督权。该县“阳光党务”拆除了“隔心墙”,架起了“连心桥”,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