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兰州市城关区工商局东部品牌服饰广场工商所举行“新消法”宣传活动,现场聘请辖区内部分经营户为义务宣传员,宣传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新华社记者

张 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