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然

近日,在《信阳日报》看到一则《县长遇车祸紧急施救》的消息,让笔者想到助人为乐这个常谈常新的话题。

这则消息告诉我们,县长之所以在夜晚的马路上毫不犹豫地施救他人,不是因为救人者是一个父母官,而是因为他首先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一个有“病人之病、忧人之忧”仁爱情怀的人,一个有助人为乐的高尚情操的人。正因为他是这样一个人,才会去牵挂他人的安危与幸福。

在“神马都是浮云”这个“杂音”一度喧嚣的现实里,在“利己唯尚”成为某些人“行为准则”的情况下,有些人为了一己私利,为了内心的“小算盘”,对需要帮助者熟视无睹,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他们即使获得暂时的“快乐”或“蝇头小利”,但最终丢失的却是人的品行和良知,抛弃的是诚信和友善。而《县长遇车祸紧急施救》体现的助人为乐、助人为善精神,无疑给有不良“风尚”者一剂醒脑的良药。

救人于危难,并不是经常发生的,更多的助人体现在日常生活小事之中。因此,笔者要说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帮助了他人,其实就是在帮助自己。古人云:“助人者人恒助之,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因为,给予比获得更能使我们心中充满幸福感。比如,你帮别人把一件东西捎到目的地时,心中会迸发出快乐;资助孤残儿童读书,你会为他们的每一点进步感动;你常年帮助贫困家庭解决一些困难,会为他们走出生活的困境感到欣慰……当这种爱心助人的思想和行为在社会中放大,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后,自然而然,你的困难就成为所有人的困难,让你感受到助人的力量和社会的友善。

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郭明义说:“我做好事为什么快乐?因为只有做了,我才能保持与善良人们的沟通,才能感受这个世界的气息,感受这个社会的力量。”助人为乐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通过助人传递快乐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