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锐

3月4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起,由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这一措施规定,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此举的目的是,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营造廉洁行医作风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对于这项措施,广大市民又有什么看法呢?本报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在市中心医院,记者采访了前来看病的一些市民,“住院给医生送个‘红包’,这不早就形成一种潜规则了吗?除了送‘红包’外,有的还要请吃饭呢!”“不说别的,现在找谁办事,不花钱呀!只要能把病治好,送个‘红包’也可以接受。”

采访中部分市民坦承,有过给医生送“红包”的经历,而送“红包”也是为了所谓的“花钱买个平安”。“我家有亲人住院,我也表示了一下,不多,500元,现在再少就拿不出手了。送了‘红包’,家人心里不是踏实点吗?”“给医生送个‘红包’,就是想让他们多尽点儿心,我们家属也安心一些。”

患者的钱不是多得没有地方花,如果能够不送,想必没有几个人愿意送的,一方面治病要花费不少钱,另一方面现在的“红包”也是水涨船高,没有一定的数目还送不出手。因此,真要送“红包”,往往要打听行情,不能太少了。对于患者来说,送多了,自己肉痛,送少了,怕医生不高兴。可以说,不让“红包”闹心,是所有病人和绝大多数医生共同的心愿,而“红包”协议书可让医患双方实现这种心愿。

然而,在采访中仍有不少市民心存顾虑,“约定虽可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但实际意义不大。收‘红包’本身就是暗箱操作的,怎么会写在书面上?这是道德问题,应该靠良心去做。桌上签协议,只是走形式而已。”“我觉得,即使签了这个协议,该收的照收,该送的照送,意义不大,因为毕竟已经形成这样一种习惯了。”也有些人认为,“这只是办法的一种,关键是提高医疗队伍的素质,医疗人员得到合理合法的收入。”“我相信医生绝大多数都是有着医德和一颗救死扶伤的心,小‘红包’,大手笔,只有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和地位,这项措施才能坚持下去。”

在市卫生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一举措,有助于缓解医患矛盾,加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用明文规定告诉患者和医生,送“红包”和收“红包”都是不可取的,对于规范医疗行业从业人员行为是必要的。其实对于医生群体来说,每收治一位患者入院,就要签一次协议,也是一种警示,而且,协议书上将附上投诉电话,对于少数暗示患者送“红包”的医务人员,也多了个监管渠道。而对于医务人员收“红包”的惩罚措施等,业界相关法律法规也早有规定。对那些在“送还是不送”之间纠结的患者,现在可以明确告诉他,不送“红包”医生也会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送了“红包”医生也必须退回。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让医患双方都轻松了。

编后:“红包”问题是医患信任缺失现象的一个缩影。医患信任缺失,已经成为令方方面面头疼不已的一个社会问题。医患信任缺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起来也不能寄希望于立竿见影。拒绝“红包”,一纸协议不可能孤独前行。其功效大小,取决于医患信任的重建。当然,因为有医患信任缺失这个因,才导致人们“偏执性质疑”这个果。毋庸讳言。行政部门用内部规定的办法来限制“红包”,将有利于重建医患间信任关系,至少可以大大推进改革。

当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循序渐进,尤其在整个社会信任缺失的大背景下,医患之间如何“协议”一下,给双方提供一个把手言欢的机会,应该是一种巨大进步。毕竟,能坐下来谈“红包”,坐下来签协议,本身就是信任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