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浩然

2月28日下午,记者接到市民孙先生打来的投诉电话,称自己买的电吹风出现质量问题,找到店家后,店家矢口否认此电吹风属于店内所售产品。

接到投诉后,记者来到我市人民路,找到了投诉者电话中所说的那家美容美发产品店,在店内见到了投诉者孙先生,了解情况后得知,孙先生之前购买电吹风时并未开具发票,“大概我是在去年11月份在这个店里买的吹风机,还先后买了两个,今天上午我在家使用吹风机的时候,发现吹风机漏电并冒出火花,不能正常工作,我还差点受伤,所以到店里来,想要退换。开始的时候,店员说因为没有发票和收据,而且店内也没有同样的产品,所以不能退换。”孙先生拿着一个电吹风对记者说。

店内一位中年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店里从来都没有卖过这个品牌和这一型号的电吹风,他(孙先生)无论是开发票还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都不应该到我们店里来退换。”

随后,记者拨通了12315热线电话,接待员告诉记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如果消费者手中有相关的发票或者收据,在接到投诉热线后,会根据具体情况,移交给所属的工商部门。如果在购买产品时,商家不提供相关票据,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

“看来以后买东西的时候,得多长个心眼,购买商品时一定记得索要发票或者收据等相关票据。”孙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