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黎明

“五年了,没想到法院还能找到我。”2月24日,记者跟随浉河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一起敲开被执行人叶某居住在市区楚王城的房门时,他的脸上写满了惊讶:“我东躲西藏,真以为这起赔偿案件可以过去了。”

申请执行人王某、程某在2009年1月被叶某驾驶的机动车碾压成重伤,分别构成八级伤残和六级伤残,案件经过一、二审及再审最终形成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叶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王某、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叶某为了逃避执行,偷偷从楚王城溜到外地打工一躲就是五年。五年来,浉河区法院的执行法官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均未产生效果,而申请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家庭生活苦不堪言,案件陷入一种无解的窘境中。

几经周折,执行法官终于打听到叶某的住处。当叶某看到执行法官到来时,自知理亏。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和法律威慑,叶某于当天上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拿出3万元现金交到申请人手中。2月26日,叶某又依约将余款6万元交到法院。至此,这起困扰浉河区法院五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王某送来锦旗并激动地说“感谢人民的好法官,我终于把活命钱拿到手了。”

该院院长柳斌告诉记者,自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执结相关案件20余起,执行到位款项近百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