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文俊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最为关注的莫过于在日常消费过程中遇到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尤其是贵重或大件商品,这其中就包括汽车。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汽车应该算得上是贵重家当了,对汽车质量和相关服务的关注不言而喻。

“出生证明”要齐全

如何在购买新车时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呢?首先,要注意购买新车时,车辆的产品合格证书以及为客户开具的购车发票等随车文件是否齐全。市民卢先生去年在南京路一家汽车4S店精心挑选了一辆新车,提车时才被经销商告知车辆合格证书还在汽车生产厂家,而发票也因故不能当场开具,让卢先生改日再去店里办理。当时还沉浸在购车喜悦之中的卢先生并未在意。一周之后,卢先生电话询问,经销商答复还没有办好。又过了近一个月,卢先生再次催要,经销商才说出了实情。原来,卢先生在购买新车时,这辆车的合格证已经被经销商抵押在银行了。后经卢先生多次催要,甚至要诉诸法律,最终在两个月之后拿回自己车辆的合格证书和发票,新车才顺利上牌。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他表示,去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应该具有中文合格证或者相关证明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他认为,汽车合格证就好比一个人的出生证明,新车必须带上合格证才能交税、入户和上牌。目前,有些汽车经销商因为流动资金不足用新车抵押给贷款银行,虽然这是行业潜规则,但在法律层面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所以提醒消费者在购车的时候,不要在交钱以后再问合格证的问题。如果经销商承诺车价可以优惠,但要宽限几天才能交付合格证的时候,建议消费者要和经销商签订书面合同,约定交付合格证的时间和违约责任,千万不能因为贪图便宜而让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身体状况”要细查

购买新车还要注意新车瑕疵问题。买车本来是件开心的事情,但很多车主面对新车却抱着一颗忐忑的心。究其原因,近几年,新车类维权投诉事件的确不少。新车存在瑕疵、疑似事故车、商家翻脸不认账等情况更是屡见不鲜,成为准车主们最大的梦魇。车主们在提到新车后疑神疑鬼,就怕“不小心”提到瑕疵车。年初,市民汪先生在工业城附近的一家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面包车。汪先生提完车后准备去上牌,在办理交税手续的时候,汪先生发现车辆后备厢盖上颜色不一致。刚买的新车怎么会有色差?与该店负责售后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后,该负责人表示,提车时车主已经签字认同车况,所以4S店没有责任。汪先生认为这是4S店推卸责任的行为。新车开出店不到半天,即使真的遇到事故,也不可能那么快就补完漆,所以色差问题肯定是在提车前就已存在的。对此,该店负责人表示,确实对此事不知情,而交车手续已经完成,交验车时客户和销售人员均未发现车辆有任何瑕疵,因此,责任不在店家。经汪先生据理力争,多次交涉,最后,双方经过协商,该店同意为车辆瑕疵进行免费修补,再赠送部分车饰用品。

近年来,有关新车瑕疵的投诉频繁发生。对于这些问题,经销商往往采取回避或否认的态度。在汽车销售过程中经销商应该提供合格产品,虽然车辆出现瑕疵可能是厂家造成的,与经销商并无关系,可作为厂家代表,经销商应该从道义上为车主解决问题。遇到类似纠纷,建议经销商首先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可以通过协商给予车主一定的补偿,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记者为此咨询了有丰富维权经验的律师,他认为,遇到新车存在瑕疵问题时,在双方都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应该由经销商来承担举证责任,举证新车在卖车时完好无损,因为经销商具有举证方面的技术优势,否则就应视为瑕疵出现在售车之前。对于消费者来说,为了避免买到瑕疵车,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提车时要仔细对车辆各重要部件的性能、外观、配置等逐项进行验收。比如,检查车漆的颜色是否一致,车体是否存在划伤,底盘是否有过磕碰的痕迹,内饰、装潢是否与商家最初承诺相符,同时检查配置和工具包是否齐全,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提车。一旦消费者离店,有些责任将无法确定,会给维权带来麻烦。同时,在购车时还要注意另外一些问题。首先,库存过久的车款还是不要买为好。因为车辆长时间停滞不动,会造成车身机件的老化、氧化、生锈、轮胎变形、电瓶过期等问题。其次,出现大幅降价的车辆要特别注意。经销商推出大额让利促销,一般都是有原因的,有的可能是车辆库存已久,或是略有瑕疵。因此,在购买时要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