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检察院检察长 付大银

去年以来,光山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改进接受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方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服务大局促发展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我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2013年3月份,我院从快批捕了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官渡河工业园区万榜村民组组长万某某。同年5月份,我们组织开展了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容积率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容积率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县直有关部门对2008年以来我县容积率调整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排查摸底,初步掌握已办理规划验收超容积率地块35宗、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成但未验收的超容积率地块86宗。在不断强化大局意识的同时,我们自觉做到凡是有利于大局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办,凡是所查办案件明显影响社会稳定或经济发展的缓办、慎办,如“8·12”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经省院指定管辖,我院依法对在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的周口市川汇区公路运输管理所2名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同时对公安机关报捕、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4人从快批捕,推动了周口方面相关单位积极支付受害人赔偿款,及时化解了事故发生后出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

履行职责促稳定

我们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着力推进平安光山建设。去年我们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53件184人,提起公诉224件322人。本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的执法目的,不批准逮捕2件5人,依法建议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我院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件3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件15人,均为大案,科级干部3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件11人;渎职侵权案件5件15人,全部为重特大案件,科级干部4人,法院作有罪判决16人,其中实刑判决5人。

加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及对法院的审判监督。我们深入监管场所开展监督安全检查26次,向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9份;办理被监管人员又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案2件1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件3人;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6件,督促起诉9件,执行监督10件。积极配合县委维护信访稳定,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26次150人,检察长接待17起28人,点名接访20次38人,信访风险评估7件,平息事态5起,预防越级上访5起,继续保持无涉检进京赴省访。

加强联络促监督

为突出抓好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适时为干警“充电”加压,逐步提升干警的整体执法素质和能力,我们一是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及时请示报告,积极开展与他们的联络工作,在门户网站开通了联络互动平台,采取赠订报纸、寄送资料、发送短信、召开座谈会、主动走访等形式,加强经常联系,主动接受批评、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检察开放日”活动,较好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着力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深入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制度,严格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主动开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专项整改和财务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四是健全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全面实行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机制,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监控,并由案管部门全程监控。坚持办案说情报告制度,有效防止了说情对办案工作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