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2月18日电(记者 刘巍巍)记者18日从江苏省苏州市政府了解到,该市近日就城乡一体化改革出台规定,其中推进股权固化改革明确要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继承等权利,这意味着集体资产股份可以作为遗产传给子孙。

苏州市出台的《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实施股权固化改革,加快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步伐,深化以固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股权为重点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户),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确保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