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2月7日)

201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们注重站位全局,竭力服务大局。

一年来,我们注重常抓不懈,着力改进作风。

一年来,我们注重执纪为民,尽力维护民生。

一年来,我们注重惩防并举,致力完善体系。

一年来,我们按照“抓队伍促工作、抓机关带系统”的思路,牢牢抓住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这个根本。

2014年工作任务

2014年,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突出站位全局、突出执纪为民、突出改革创新、突出绩效求实,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着力纠正“四风”问题,着力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从严教育管理监督领导干部,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加快魅力信阳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铁面无私的态度严明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加强纪律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着力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三重一大”为重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要坚决捍卫纪律的尊严,铁面执纪,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谁触犯纪律,谁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承担责任。

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改革措施与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推行改革措施出台前的廉政风险评估和廉政风险防控,堵塞腐败漏洞。进一步加大联合督察力度,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和“两转两提”、服务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以踏石留印的劲头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突出纠正重点。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各项规定,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用公款互相宴请、变相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和节假日送礼收礼等问题,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纠正当前影响作风、损害形象的一些歪风邪气,把作风建设逐步引向深入。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要注重完善制度,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制订的制度要及时制订,该修改的制度要及时修改,使制度切实可行,使干部有章可循,用作风建设制度化保证作风建设常态化。要保持常态监督,监督要与制度同行。严格执行省纪委《关于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做到督促检查常态化、惩戒问责常态化、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常态化。

三、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坚决遏制腐败。各级党委要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要把案件办成铁案。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提高办案的质量、增强办案的效果。持续推进办案工作“三项工程”建设,提高办案工作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注重对基层办案工作指导和办案人员培养。着力提升案件线索发现能力、大案要案突破能力和办案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办案骨干队伍。提升审理质效,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增强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加强办案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信访举报工作“五项机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管理机制。严明办案纪律,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跑风漏气、违规办案,严格履行审查程序,正确使用审查措施。加强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强化主办人责任,加强对借用办案人员管理。牢固树立无“安”即无“案”的意识,把安全视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和办案能力的试金石,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确保“双零”目标实现。

注重办案的教育预防作用。坚持早发现、早查处、早纠错。加强和规范信访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核实,该提醒的及早提醒、该澄清的及时澄清。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严惩贪腐者、保护改革者、教育失误者。

四、以革故鼎新的精神完善体系,强化党员干部“护廉网”

深化廉政教育。挖掘信阳廉政文化资源,发挥鄂豫皖苏区首府红廉文化馆、大别山红廉文化苑等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红色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开展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展示活动。加强市、县(区)纪委门户网站建设,发挥权威发布、宣传教育、工作展示、投诉举报等功能,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开发运用工作。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和审计结果运用。以县(区)党政“一把手”公开透明行使职权为突破口,推进县(区)委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探索市级党政机关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有效途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和社会廉政风险点,形成“行权知风险、盯住风险点,险情有预警、风险有防控”的良性机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推动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分档提速”,发挥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提高行政效能。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完善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工商界、中介组织等社会领域预防腐败的新途径。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我市具体办法,抓好责任分解、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行机制。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门和环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的问责机制,以法规制度刚性运行,保证权力运行刚性约束。

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逐步实现对党政机关全覆盖。落实县(区)级纪委向县(区)党政部门派驻管理制度,探索加强市直派驻机构管理的有效途径。派出机关要加强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提名权、考察权和呈报党委任免权。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重点加强对驻在部门及其成员的监督。

五、以千锤百炼的意志锻造队伍,实现“三个转变”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定期约谈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定期述职、报告工作等制度。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推进组织制度创新。

转职能,聚焦主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主业。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继续消减和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

转方式,深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由重对事向重对人转变、由冲锋在前向监督问责转变、由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向聚力借势转变、由运动式向常态化转变,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到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要通过方式方法的转变,深化监督、扩大成果,促进监督检查成果向案件检查转化,防止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的现象发生;促进查办案件成果向预防腐败转化,防止重惩处轻预防的现象发生;促进专项治理成果向长效机制转化,防止纠后又犯、治后又乱的反弹现象发生;促进反腐倡廉成果向提升群众满意度转化,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果,防止远离群众、脱离群众现象的发生。

转作风,树立形象。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坚持“四个一切”的工作理念和“四问”的工作方法,以“三比一防”为载体,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要从组织和制度上探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内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资格准入、轮岗交流、上挂下派、竞争性选拔干部等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要求要更严格、管理要更严格、监督要更严格。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队伍形象压倒一切”的理念,对那些损害队伍形象的“害群之马”,该处理的严肃处理,该调离的必须调离,该清除的坚决清除。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执纪者更要守纪”、“监督者更要受监督”意识,以过硬的作风维护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同时,各级党组织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干事创业和成长进步提供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