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诞生前,在长期的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根据地政府,针对敌人空袭造成的损害,曾分别发布各种人民防空的规定和命令,指导根据地人民群众的防护行动。但因当时处于艰苦的革命战争环境,主要位于广大农村,且存在比人民防空更重大的严峻情况,人民防空的问题尚不突出,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新中国人民防空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主要还是在中国革命的重心由农村转入城市以后的历史时期。以新中国成立为标志,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至“文化大革命”前,人民防空理论形成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成立初期至二十世纪60年代中期,受到对台军事斗争以及朝鲜战争、中印边界战争、越南战争等影响,我国城市特别是沿海、边境城市屡遭敌人飞机的侵扰轰炸,人民防空表现出明显的“临战应急”状态,且其战术性特点较为突出。此时期我国人民防空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通过中央和地方各级下发相关的命令、通令、决议等形式,建立人民防空领导机构、组织人民防空训练、培训人民防空干部、明确人民防空任务和方法、在部分城市和地区对重点人民防空工程进行建设,并确定了人民防空“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工作方针。

在当时我国国际关系“一边倒”、“全面学习苏联老大哥”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对人民防空理论的认识,主要是在学习和借鉴前苏联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主要包括:一是认为人民防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应付发生在我国周边的战争和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二是对人民防空任务和内容的认识,认为主要是在敌空袭条件下,对城市居民的救护、救火,以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发放警报和组织居民对空袭进行消防防护;对人民防空业务工作内容范围的认识,主要包括初期的指挥、通信、警报、训练和演习、防空教育以及救护、抢修、消防等专业队伍的建设等。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对人民防空理论的认识虽未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但理论体系已基本形成,为此后人民防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