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吕志豪 龚传磊)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机关与法律院校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司法实务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共同提高,近日,固始县法院与郑州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

根据协议书,双方共同约定:一是共同开展法律问题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针对司法实务中出现的重大现实、理论问题确定调研课题,组织专家学者、法官、优秀学生进行共同调查研究,召开专题学术研讨会,建立稳定的合作研究机制,确保研究成果质量。二是院校互派法学专家、优秀法律实务专家。经法院聘请,接受法学院选派的教师担任兼职教授,不定期举行专题学术讲座;经法学院聘请,接收法院的优秀实务专家担任法学院兼职教授,走进课堂进行法律实务讲座,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培养工作。三是开展图书资料和学术信息交流共享。双方相互开放图书资源,互相交流图书资料和管理经验;法院可以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法学院举行的各类专题报告、学术沙龙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