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明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指出,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公车腐败”问题终于等来了一丝让人欣慰的回音,向公车既得利益者开刀总算是迈出了试探性的一步。

众所周知,“公车腐败”问题一直饱受社会诟病。就单拿公车私用这一项来说,现在社会上普遍流传着公车使用三个“三分之一”的说法,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长期以来,公车私用现象严重,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自身形象,而且还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遏制车轮上的腐败,中办、国办先后多次修改并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进行规范。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指出,“要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虽然遏制“车轮腐败”是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已经出台的这些制度都是避重就轻,只侧重于对公车的管理和监督过程作出规定,而对违反公车配备与使用规定的查处结果却轻描淡写、一带而过,从而导致“公车私用”这一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至今仍然屡禁不止,各地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与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仔细分析,导致公车腐败的最主要原因还是特权思想作怪,也就是说与之相配套的监管制度不健全。要想整治“车轮上的腐败”,就必须将公车腐败的特权彻底地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制度来管人、管权、管车。毫无疑问,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再次触动了“公务用车”这根敏感神经,而且是更加明朗化地提出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说法,这很明显是在向公众释放公务用车改革的一个积极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