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浩然)由于春节临近,一些出售烟花爆竹的摊点又陆陆续续出现在城区内的大街小巷,这些“炮摊”怎样保证在销售期间的安全问题?昨日,记者来到浉河区安监局,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

浉河区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出现在城区内的“炮摊”均属于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销售期为40天。这些零售网点的申请者需提前到所在辖区乡、镇、办事处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申请会员,说明零售点周边安全条件,填写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批表,并携各乡、镇、办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的初审意见到安监局审批。审批合格后,经过集中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目前,浉河区2014年零售网点“炮证”发放工作已经结束,经营烟花爆竹的商户已陆续开业。

在浉河区安监局记者还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的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浉河区安监局分别对中心城区190个临时网点、农村近300个长年经销烟花爆竹的网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要求各零售网点必须具有至少10平方米的经营门店,配备灭火器,经营时一律在门店内进行,经营的烟花爆竹必须带有防伪标识;长年网点储量不得超过50自然箱,零时网点储量不超过30自然箱,严禁超量贮存,超范围经营。

在此,本报提醒我市那些没有正规手续并不按照有关要求执行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请你们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对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进行学习,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玩笑。而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市民们,要选择正确的燃放地点及燃放方式。年关将近,希望大家能在安全的环境下度过一个喜气洋洋、年味十足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