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非)昨日,笔者从国家卫计委办公厅获悉,在2013年卫计委组织开展的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中,平桥区达到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标准,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称号。
2013年,该区将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从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8个方面全面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卫生应急能力,有效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该区在5月份成功创建“河南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并经过自评申报、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评估推荐、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管理办公室资格审核、专家组现场复核评估和面向社会公示等多个环节,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开创了平桥区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