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 楠)随着春节的日益临近,我市各中小学也将陆续迎来寒假。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中小学2013年至2014学年寒假安排分别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即初中和小学将于1月20日(农历腊月二十)放假,2月18日(农历正月十九)开学;

普通高中将于1月23日(农历腊月廿三)放假,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

记者了解到,寒假期间,我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及民办普通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者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同时,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此外,针对学生的寒假作业总量也有一定的要求,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同时,鼓励各中小学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和社会实践活动。

据悉,市教育局还要求各学校放假前不仅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安全自护教育,增强学生交通、防火、防盗等方面安全和防范意识,而且还要对校内用电、用水、消防、门锁、锅炉、燃气和生化实验用品储藏等各类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