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泽勇)2013年12月30日夜,新县城区发生一起持刀绑架案,新县公安局快速反应,在上级公安机关有关部门的协作下,通过缜密侦查,在案发6小时内成功安全解救人质,并于次日将3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实现2013年度大要案侦破工作完美收官。

2013年12月30日9时48分,该县警方接到新集镇艾洼居民报警称:其17岁的儿子在晚自习后回家途中突遭蒙面男子持刀绑架,绑匪电话索要赎金200万元,并威胁不准报警。

案情重大,该局局长张毅、政委李长文火速赶往刑警大队亲临一线指挥,启动应急机制,调集刑警、视频监控、巡特警、交警和箭河、陈店、郭家河、陡山河、浒湾、吴陈河、千斤及苏河派出所民警展开缜密侦查和全面围追堵截,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通过综合侦查分析,初步认定应为本地人作案,嫌疑人大概为三人,作案时乘一辆无牌白色面包车。

市县主管领导对此起直接危害民生安全的恶性案件高度关注,获悉情况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短信等鼓舞士气、适时指导、跟踪问效。在案发后不到5小时,张毅、李长文带领民警经过细致摸排追查,循着嫌疑人的足迹,不畏艰险,终于在一处偏僻破旧、周围环山、无人居住的房屋内发现了被绑架的人质,并成功安全解救。嫌疑人如惊弓之鸟,已闻风携刀趁夜色逃往深山。

为尽快收网,以绝后患,所有参战人员连夜继续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沿途乡镇干部积极援助,经过昼夜鏖战,于次日上午在苏河镇境内一山路边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曹某抓获。当日下午,千斤派出所民警在追查中发现在路边等车的两名男子形迹可疑,通过斗智斗勇的盘问,确认他们正是要抓捕的另两名犯罪嫌疑人兰某和王某。

经突审,三名犯罪嫌疑人对2013年12月30日夜在城区持刀绑架、电话勒索现金20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兰某和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