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永山)日前,为积极贯彻上级法院关于群众路线工作的要求,潢川县法院民一庭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活动内容融于具体审判工作实际,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

该院民一庭所审理的案件大多是涉及公民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关家庭社会稳定大局,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在审判过程中,民一庭的法官们携卷走出法庭,深入街道社区,走进农户,广泛了解社情民意,以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克服“机械办案”、“教条执法”等老观念、旧做法,做到判前把握社情民意,判后做好释法答疑等工作。这样,不仅提高了全庭法官的庭审水平,而且还增强了法官们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在深入群众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该院法官们坚持做到以案析理,把办案与普法相结合,达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据统计,2013年下半年以来,该庭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农户、企业等走访47人次,巡回办案22次,致使案件调撤率达72%,较好地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潢川县的平安建设与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