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杰)今年以来,息县检察院不断地探索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新举措,努力发挥“分析员、服务员、调查员、宣传员”作用,为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发挥“分析员”作用。该院按照“懂全局、议大事、管本行”的要求,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认真分析研究县委工作的重心,明确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及工作思路。该院将服务全县城镇建设、开放招商引资、维护信访稳定等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制定了《积极服务“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开发经营房地产”专项整治活动的若干意见》、《服务全县开放招商保护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等,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加以贯彻落实。
发挥“服务员”作用。该院积极地服从于、服务于并投身于县委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4月至8月,该院牵头并组织协调住建、国土、人防等部门,在全县开展建设用地容积率调整专项预防调查活动中,核查出17宗建设项目应补缴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合计1.5亿多元。目前,此项活动已经收缴各类税费2000多万元。同时,该院提升服务水平。针对人大代表等提出的建议,该院成立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技术、计财、法警等部门骨干,协助开展文证审查、办案安全等工作,全力服务一线办案。立案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嫌疑人2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发挥“调查员”作用。该院在执法办案中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并根据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查处乡村干部涉嫌贪污“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案件中,办案人员撰写了以预防此类案件发生的信息材料,报送至县委、人大等党政机关。在全县开展的“治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房地产”专项整治活动中,该院针对发现的“土地规划审批中的管理漏洞”等问题,提出了推行“一地一监督”制度的检察建议,此建议得到了县政府的支持与认可,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执行。
发挥“宣传员”作用。该院通过廉政教育进机关、服务民生进社区、解决问题进乡村、绿色通道进企业、法制校长进学校等形式,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6人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3次,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分析10多件,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意见或建议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