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包祥军)近日,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高发的特点,罗山县按照上级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强“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强化学习贯彻。该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和信阳市纪委《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十个严禁”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活动、调查研究、公车管理,再次重申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巩固改进作风工作成效。

强化廉洁意识。该县采取多种形式打好节前廉洁“预防针”。一是以印发文件通知、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重申有关纪律规定。二是在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三是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结合作风建设暨反腐倡廉建设考核、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等,分期分批对全县关键岗位干部和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节前廉政谈话。

强化督查考核。该县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作风建设督查组和工商、地税、财政、审计、交警等部门,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专项查纠,严把廉洁“关口”。一是督查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深入贫困村组为群众排忧解难时遵守中央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等纪律的执行情况;二是督查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及使用情况;三是在节前集中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情况;四是督查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情况。对专项督查中发现顶风违纪的,一律依纪追究责任,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