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浩 郭 婷)今年以来,平桥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案管工作职责,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机制,确保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严把案件受理质量。案管办结合实际,细化案件受理的标准和程序,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严格的程序性审查,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对受理案件的过滤把关作用。
严格履行案件流程监控。对办案程序及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定期将受理登记本,起诉书登记编号备案本,批准逮捕、退回补充侦查文书存根等材料逐案进行对照,检查办案部门有无办理案件超期现象,通过核查对即将到期尚未有结果的案件,向办案人员了解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规范案件管理制度。案管办制作了“案件管理流程图”、“接待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提供案件查询制度”等,并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制定了案件管理中的操作性规定,如《关于法律文书统一保管使用的规定》、《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受理审查注意事项》、《案件质量评查方案》等。
积极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在办案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并向办案部门进行反馈,进一步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