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明丽 任静源)近年来,平桥区法院坚持以“阳光审判”促进司法公正。
该院一是大力推行审务公开。在院机关诉讼服务大厅和基层法庭设置“审务公开栏”,内容包括“立案栏”、“审判栏”、“执行栏”、“收费栏”和“审监栏”等,让群众充分了解法院、理解法官,搭建群众和法官之间的连心桥。二是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除依法不应当上网的文书外,其余全部上网公开,提升推进裁判结果公开的效果。三是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青少年学生、律师、新闻界人士前来座谈交流、参观法院,加深他们对法院的了解,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持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典型案件庭审,并对法官审判作风、庭审效果进行当场评议;凡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通过到案发地开庭、巡回审判、就地宣判,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
今年以来,该院凡应当上网的裁判文书已全部公开上网;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220余人参观法院,组织庭审观摩活动6次;开展巡回审判250余(次),有效促进了司法廉洁,确保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