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双双)为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的意见》(信政[2013]2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有关指示,罗山县物价办于2013年9月中旬正式启动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工作。
为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不流于形式,使其保持长久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出平价惠民的目的,罗山县物价办始终坚持“成熟一家,扶持一家”的建设原则,力求扶持一家,成功一家,坚决杜绝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全力保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低风险和高效率。同时,为加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规范管理,县物价办先后制订出台了《罗山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准入管理规定》、《罗山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经营平价商品管理目录》、《关于印发罗山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协议书的通知》以及《罗山县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为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严格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准入,充分发挥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稳价惠民作用和促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