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雪峰 通讯员 邬胜新)12月18日,信阳市银行业社会法庭在信阳银监分局挂牌成立。成立仪式上,来自全市银行业系统的7名社会法官接受了聘任证书。

信阳市银行业社会法庭是在信阳银监分局、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由信阳市银行业协会管理的诉讼外纠纷调解组织,主要调解信阳市辖区内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民商事金融纠纷。设立银行业社会法庭,是双方在推进金融审判制度专业化建设的基础上,结合金融行业特点,探索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方式的一次积极尝试。

据介绍,成立银行业社会法庭,由社会法官对金融纠纷进行诉讼外调解,不收取双方当事人任何费用,相对于其他解决方式,可以快速、妥善解决纠纷。聘任的社会法官,都是多年从事金融工作的专家,是由信阳市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推荐,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信阳银监分局共同组织审查后聘任的。他们熟悉经济金融法律相关知识,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较高的银行专业知识,由他们进行纠纷调解,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调解结果当事人更容易被接受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