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关于组织开展信阳市首届何景明文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信宣发[2013]8号)精神,信阳市首届何景明文学奖评选面向全市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征集作品。截止10月20日,评选办公室共收到申报作品69件。经初步审核,共有48件作品符合参评要求,其他21件作品因假书号、非原创、非本土作家、中短篇小说非发表作品、其他文体非结集作品、一人重复申报、书籍体裁不统一、非参评要求文体或无作品发表原件以及未按要求报齐相关资料等原因被取消参评资格。现将参评作品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2月2日至12月8日,共7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评选办公室反映公示的参评作品存在的问题。公示期后,没有异议的作品将进入初评程序。
监督电话:0376-6366761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行政办公区90532室市文联办公室
信阳市首届何景明文学奖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