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 刘 俊)近年来,罗山县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于2009年率先在全市法院建成4个标准化人民法庭,并以“五小”(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法庭建设为抓手,切实解决好干警吃饭、住宿、休息和文体生活需要,全力构筑温馨和谐的法院大家庭。
该院党组坚持把“五小”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常议常抓常问效,成立“五小”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五小”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在上级法院配发厨房生活用品的基础上,本着缺什么配什么的原则,将厨房所需厨柜、灶具等一次性全部配齐到位,并补贴一定的伙食经费方便干警生活,解决干警远离家庭的后顾之忧;投入经费10余万元,为人民法庭购置图书、文体健身器材等,充实“五小”建设。目前,该院龙山、楠杆等4个新建的标准化人民法庭均建有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切实做到了让干警吃得放心、住得舒心、工作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