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益铭)为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和《军人保险法》,维护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权益,根据《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文件精神,浉河区人社局积极行动,认真做好2013年退役军人养老保险相关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区人社局重点采取三项措施:及时填写并回寄各军队后勤(联勤、保障)机关财务部门出具的《关于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信息的函》,考虑到2013年军队开展此项工作较晚,区人社局安排专人与军队机关财务部门进行联系,询问如果邮寄时间允许,区人社局给予邮寄,如果时间比较急,区人社局就将填写好的信息传真给军队,此项措施受到了军队后勤部门的好评;积极和军队财务部门沟通联系,确保社保经办机构账户信息传递按时准确到位;安排专人负责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开设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公示咨询电话,方便广大退役军人及家属了解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事宜,确保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权益,保证相关工作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