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诗绮)11月11日上午,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潢川县工商局、潢川县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将某燃气热水器品牌代理商王某和消费者徐某召集到一起,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商家同意赔付12万元给消费者徐某,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签订了补偿协议。

9月30日早上6点多,徐某和家人在使用某品牌的燃气热水器时,热水器突然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所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发后,潢川县消防大队、公安局、安监局、弘昌燃气公司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该县消防大队在分析事故原因后得出结论:“初步认定此次爆炸点为厨房内泄漏燃气被引燃所致,泄漏点位于厨房燃气灶部位”。

由于消费者徐某是在事情过后第8天才向该县工商局和消协投诉,现场已经进行清理,县工商局和消协的同志只能根据消费者的投诉记录和消防大队的《情况说明》展开调查,并深入消费者家中对受损情况进行勘验、评估。为了使调解顺利进行,工作人员还查阅了大量的有关燃气具国家强制标准、生产厂家的质量承诺和使用说明。工作人员先后两次与厂家派来的律师进行了面对面的据理力争。由于灶具和厨房损毁严重,县消防大队也无法认定是由于灶具泄气,还是燃气软管或软管与灶具连接处出现问题而引发爆炸,但也无法排除上述任何一种可能。同时,消费者列出的清单显示损失高达25万余元,这也是厂家、代理商、经销商都无法接受的,调解至此陷入僵局。

该县工商局和消协的调查人员认为:无论问题出在哪个环节,都是因消费者在使用该产品的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且厂家和经销商没有尽到产品安装使用应注意事项的告知义务。因此,厂家和经销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消费者在使用燃气器具时有长时间不关闭阀门的行为(有可能为事故埋下隐患),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之后,该县工商局和消协同志又五次约谈经销商、三次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协商。最终,厂家委托代理商、经销商在消协的主持下,全权处理此事。这起潢川城关街谈巷议的燃气泄漏爆炸所引发的纠纷,终于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