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安伟)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为顺利应对《消法》修订后带来的工作变化,有效贯彻落实新《消法》,市工商局积极筹划,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推广活动,为消费维权职能的顺利衔接营造良好氛围。

组织专题学习培训。新《消法》较旧法有许多调整,为此,市工商局迅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深刻领会新《消法》的立法理念,做好新《消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工作。组织“一会两站”维权工作人员及消费维权监督员进行培训,结合近年来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和消费热点,对学习举证责任、消费者网购、个人信息保护、无理由退货、“三包”规定、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倒置、格式条款等新的调整和规定进行了比对和全面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和消协、12315维权工作人员对新《消法》的学习和把握,形成领导带头学和业务骨干重点学的浓厚氛围。

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参照2013年10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领导接受中国政府网就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访内容,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信阳日报》、信阳电视台、《信阳晚报》、工商红盾网络、“一会两站”宣传栏等媒介,刊发新《消法》相关条文解读。同时开展送新《消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超市、进景区“五进”活动,通过各地消费维权工作站,以现场说法、企业座谈、比照培训、派发维权手册等方式,积极营造出全社会关注新《消法》、学习新《消法》、遵守新《消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工作转型衔接。针对当前正面临着推进工商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更需要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现状,市工商局积极着手抓好工作衔接,确保工作平稳进行,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维权工作的指导,并以开展12315消费维权“三率”活动为契机,做好新旧《消法》的衔接工作,完善“大维权”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企业走访时机及消费者协会和个私协会分期分批组织个体工商户、企业进行学习宣讲,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新《消法》加强自律。通过邀请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消费者代表以及法律工作者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在贯彻实施新《消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全方位的答疑解惑,积极引导消费者安全、理性、文明消费,督促经营者合法、合规、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