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 宇)今年以来,固始县出台多项措施,严把公车编制关、标准关、审批关、入户关、检查关,从源头上遏制超编超标配备公车现象。

过编制关。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按县编委下发的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各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职能职责和在编人数,确定公车编制数。超编单位一律不得新增公务用车,超编公务用车一律不予入户。

过标准关。该县要求,一般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按排气量1.8升(含1.8升)以下、价格14万元以内的标准审批,严格控制配置越野车、进口车以及超标准小轿车、旅行车。

过审批关。该县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必须经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购车审批表,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在县纪委备案后方可购买。严禁任何单位未经批准或先买后批,违规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过入户关。该县县内所有新购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入户时必须出具购车审批表、公车备案表、购车发票等“两表一票”,县车管所方可为其办理车辆入户手续,并将入户后的车辆号牌报县纪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财政部门登记建立档案。

过检查关。该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调阅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超编、超标配备、使用公务车辆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