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5日信阳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5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视察报告》和《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询问会情况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工作建议切实可行;询问问题针对性强,政府有关部门应询态度认真负责,解决问题的措施有力;新闻媒体宣传导向正确,《信阳日报》报道力度空前;视察和询问工作效果明显,社会反映强烈。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并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对妨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查处。
(二)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日常检测工作,配备必须的检测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尤其要加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日常检测,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三)进一步强化夜市排档监管。要积极开展夜市排档专项治理,提高食品卫生质量,规范经营行为。
(四)进一步规范农药销售市场,强化种植户农药使用监管,严禁剧毒农药进入农资流通环节,从源头上治理蔬菜农药残留问题。
(五)进一步加强消毒餐具和一次性餐具安全监测。要做到常规检测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杜绝不合格的消毒餐具或一次性餐具进入餐桌。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于2013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