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桶理论告诉我们,一只桶装水的多少,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木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致使合法权益难以及时有效地得到保障,是提高他们幸福指数的短板。法律援助制度正是弥补这一短板的重要手段。司法行政机关有义务担负起为老百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直至公平正义在全社会得以实现。基于这一理念,市司法局按照从老百姓的切身需求出发,抓基础,重宣传,强办案,促和谐,贴近民生、服务民生,向860万老区人民倾注了司法行政人的一片真情。
夯实法律援助工作基础,求真务实扶民弱
充足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完善的法律援助管理和实施力量、健全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市司法局先后抓住应援尽援工作试点、《刑事诉讼法》实施、化解涉法信访矛盾等契机,积极协调,有序推进,预算经费从几年前的1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70万元,县区法律援助经费也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加上中央和省级补助地方办案专款,法律援助经费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强化法律援助管理,市司法局增设法律援助管理科,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为12348专线增配2名值班人员,壮大了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力量。充分发挥10个法律援助机构、170个乡镇司法所、35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职能,在全市2241个行政村和178个社区设立了2644名法律援助联络员,组建了3000余人的法律援助队伍。市司法局还选聘了254名大学生村干部、208名在校大学生担任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工、青、妇、老、残、军分区、武警支队、监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信阳籍农民工集聚地设立驻外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构建起广泛覆盖的法律援助网络。注重加强法律援助联络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发挥他们的联络、宣传和引导作用,把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了老百姓身边,及时解决他们的现实困难。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多措并举帮民需
了解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是市司法局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不竭动力。为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市司法局注重对法律援助进行常态化宣传,定期在《信阳日报法制周刊》上刊登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典型案例、重要活动,在信阳电视台滚动播出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及其他法律援助信息,在信阳市人民政府网、信阳政法网、信阳司法行政网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网络宣传。最近,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援助关爱服刑人员、强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平桥电厂职工维权案等专项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在三八妇女节、12·4法制宣传日、农历春节前后,市司法局都要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集中宣传,向月手机消费30元以下的群体发送法律援助宣传短信,向农村群众赠送法律援助知识春联。此外,市司法局与12345市长热线、团市委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实现联动互通,为他们提供涉法咨询后台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也被评为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
12348咨询专线是法律援助面向社会的宣传窗口,为老百姓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为擦亮这扇窗口,市司法局强化值班接待力量,做好咨询记录,每月对重点舆情进行统计分析,力争形成高质量的舆情分析报告,为上级部门提供舆情预警和决策参考。探索对12348专线反映的问题做好跟踪服务,对于县区群众通过12348专线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由市法律援助中心督促县区中心及时受理和办理。
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水平,脚踏实地解民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援助为民服务,重点要落实在办案上。2010年至2012年,信阳市办案量从2432件增加到3353件,年均增长13%。为确保办案数量,市司法局与县区签订法律援助目标责任书,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法律援助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卷宗归档三相符,多办案、办好案已成为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的共识。
(下转07版)
把法律援助工作做进老百姓的心里
(上接05版)
每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困难群众无法破解的难题,每办理一件法律援助案件,都是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党委政府对老百姓交出的答卷。答卷得分的高低,取决老百姓对办案态度和办案质量的满意度。可以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为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我们组织专职人员对归档案件的受援人进行回访,回访率在20%以上。积极参加省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在已进行的八届精品案件评选中,我市有七件入选,其中商城农民工矽肺病案、平桥未成年人朱某抢劫案入选司法部百优法律援助案件。
深化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真心实意为民谋
在法律援助的对象中,残疾人、军人军属、服刑人员是需要关爱和服务的特殊群体。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积极谋划,深入调研,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得到进一步深化。
残疾人法律援助是我市法律援助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但由于种种条件限制,此前县区残联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难以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近日,市司法局与市残联联合下发文件,加强与残联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作,强化组织建设,市、县区残联均由科级干部担任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乡残联理事长任乡镇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做到机构、人员、牌子、经费“四有”。典型案件由司法行政机关和残联联合表彰。行政村(社区)设立残疾人专职委员,同时兼任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员,每月由残联发给专项补贴,由他们承担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统计、引导等工作,便于残疾人就近了解和申请法律援助。
信阳市地理位置重要,驻军众多,军人军属法权益维护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市司法局每年举行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为我市实现国家双拥模范城三连冠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提高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在2012年全省军人军属精品法律援助案件评选中,我市办理的黄某房屋拆迁案顺利入选。
监狱服刑人员在社会关注中处于相对边缘化的地位,保障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正当权利,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目标。连续三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监狱和省属信阳监狱开展关爱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活动,定期组织律师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打开了一些服刑人员的“心结”,促使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受到监狱的普遍欢迎。法律援助进监所工作呈现出良性发展态势。
树立法律援助良好形象,尽心竭力惠民生
法律援助的精髓在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信阳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致力关爱农民工、积极介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造法律援助幸福名片,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作为人口大市、农民工大市,信阳有200多万人在外务工经商。打工收入是不少农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信阳市司法局把农民工法律援助端口前移至信阳籍农民工聚集地,连续多年实施“金手杖”工程,每年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逾千万元。关爱农民工子女,把留守儿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办理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案件,解除了农民工外出打工的后顾之忧。
按照法律援助“三个纳入”的要求,信阳市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积极介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协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参与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处理,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积极评价。2011年10月至今,市司法局两次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团,为信阳平桥电厂1000余名职工工资、保险金拖欠一案提供法律援助,市仲裁委支持职工请求逾亿元,有力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春风得意马蹄疾,服务民生正当时。信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为民、惠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激发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后劲和活力,切实把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在成就“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谱写法律援助工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