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改革决策,都是在党的三中全会上作出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从党的十四大以来,一中全会和二中全会主要是人事工作方面的部署安排,而三中全会则是出台重要改革政策和体现新一届领导施政纲领的会议。七中全会则担负着“承前启后”的重任。

例如,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之后以安徽凤阳小岗村包产到户为开端,中国农村掀起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体制改革浪潮。自此,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社会建设新时期。

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明确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不是计划经济,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强调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由此,中国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

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背景下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体化,提出了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农村改革等八个方面的改革内容,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提出了“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等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须遵循的方针。

中国加入WTO后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划了今后十年的经济改革蓝图,提出了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并明确了“国有制不等于公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股份制也是公有制”,以及“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非公有经济都可以进入”。从此,中国改革进入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

十七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部署,制定了“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针,提出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等原则,中国农村改革迈上了新征程。

竹立家说,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十六届三中全会都具有标志性意义,诠释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启动、展开,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进程。

(据《新京报》王 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