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小松)进入秋季后,“酒驾”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为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光山县交警大队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活动。
坚持领导带头,落实常态整治。该大队领导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与执勤民警一起开展“酒驾”整治活动,既鼓舞士气、调动全体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又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执勤执法工作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并将整治“酒驾”纳入常态化管理工作中。
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加大查纠力度。该大队一是根据秋季“酒驾”发生特点,将酒后驾驶易发的晚19时至21时作为重点整治时段,以定点检查和巡逻管控的方式,充分利用酒精测试仪对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做到逢车必查。二是不定时组织统一整治行动。结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渗透式开展不定期查“酒驾”,将严查酒后驾驶作为日常巡逻管控的重点,及时发现并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迁就姑息。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该大队一是以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为宣传阵地,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对前来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及其他办理交管业务的群众进行有效宣传;二是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刊播劝诫酒后驾驶的公益广告,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加大对“酒驾”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教育广大驾驶人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三是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企业、社区、学校组织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文明规范执法,加强安全防护。该大队民警针对不同人群和不同场合,注意执法技巧和执法方式,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部门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