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 瑛 余 童)近年来,浉河区法院高度重视涉老维权工作,并将其纳入新时期法院的重点工作,弘扬“孝亲敬老”之风,积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使涉老维权工作有章可循,措施具体,重点突出,力求积极、认真、慎重地审理好每一起“涉老”案件,妥善调处涉老纠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加强诉讼指导及司法救助。该院对贫困老年当事人实行缓交诉讼费或适当减免诉讼费,避免个别老人因“打不起官司”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从而使老年人能充分地运用诉讼行为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巡回就地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对高龄老人不传唤到庭,对行动不便的老人不传唤到庭,对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老人不传唤到庭,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开庭审理的办法。
执行到位并及时回访。该院根据案件特点制定回访计划,对生效的法律文书优先执行,并确保执行到位。同时,及时对老年当事人进行案后回访,彻底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尤其针对一些不宜调解也不能进行强制执行的情况,通过承办法官积极的回访工作来完善,及时督促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在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地融洽了当事人之间的家庭亲情关系,使老人真正感受到亲情的温馨。
推行涉老案件速裁机制,该院凡是涉老纠纷案件一律在立案庭立案后,立即交到审判庭,由审判庭指定法官进行审理,速裁速结,真正让老人享受到公正、快捷、方便、经济的诉讼程序。同时加大调解力度,主动与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本家户族中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士联系,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调解结案,力争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