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颖)自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罗山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工作,集中查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四个突出问题”和“十项工作重点”,认真整顿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迅速掀起以“快、明、查、强、建”为主要内容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热潮。
快传达,迅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全省公安机关“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之后,该局立即召开“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动员会,再次学习上级讲话精神,动员部署整治工作;召开“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推进大会,总结讲评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对照“正风肃纪”专项整改活动,开展领导班子问题查摆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明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该局将“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十一项工作重点”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查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该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本警种实际,要求民警认真查摆思想、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排查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逐个整改解决,促进工作作风的明显转变。
强督导,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该局抽调纪委、督察、审计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单位民警出勤情况、工作绩效、服务态度等进行不定时督察,对发现的违纪人员,视情节分别采取不同形式进行问责,绝不姑息迁就,维护政令畅通和作风纯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建机制,针对问题完善制度建设。该局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落后机制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制定和完善直接联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狠抓规章制度落实,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