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检察院做好城建专项预防工作
本报讯 今年以来,罗山县检察院在城市建设容积率专项预防实践活动中,准确把握群众路线科学内涵,从群众利益出发,服务经济建设,动员组织群众参与,对罗山城关44个小区,3000多个多层、高层建筑及配套设施,进行图纸对照和实地定位测绘,查出企业变更设计规划、增加容积率违规项目17个,追缴企业拖欠国家规费9600余万元。走访业主,近民生,知民情,对小区设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并协调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完备了开发企业各项行政审批手续,使得入住小区多年的12000多位业主,捧回了自己的土地证、房产证。
(陈 鑫 周 辉)
商城县检察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本报讯 近年来,商城县检察院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取得较好效果。该院采取个案预防。对不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公安、学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建立帮教小组,制定具体的帮教方案,落实帮教措施;开展联合预防。定期召开由公安、法院、教育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一个时期内各系统对未成年人犯罪司法保护的具体情况,研究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实施定向预防。针对某一特定群体(如在校生)、特定时期(如节假日、寒暑假)犯罪案件高发的特点,确定预防对象和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引导。
(曹洪飞 刘东辉)
平桥区检察院抓廉政促祥和
本报讯 日前,平桥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的《通知》精神,对国庆节期间的廉政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体干警牢记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过一个安定、廉洁、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余 浩)
浉河区检察院开展一对一联系农村活动
本报讯 为了贴近群众,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近日,浉河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基层,开展一对一联系农村活动。该院干警在浉河港镇胡岗村和林场村进行了调研。两村村民经济收入来源以种植茶叶、山林食用菌,和外出短工为主,年人均纯收入约五千余元。近几年,两村均没有出现治安案件。干警们在调查了涉农资金发放情况之后,征求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受到了当地村民的好评。
(李德品)
潢川县检察院积极服务民营经济
本报讯 2013年以来,潢川县检察院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情,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的“进千企”活动,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努力找准服务的着力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法律宣传到位。该院根据民营经济的特点,积极开展特色化法律宣传教育,坚持送法上门服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征求意见到位。该院会同工商、税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调整服务内容,使服务工作有的放矢;办案服务到位。该院切实转变办案方式,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营经济案件快速处理机制,严厉打击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经营和生产。同时,慎重对待民营企业的法人、产供销人员、科技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慎用强制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汝 海 俊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