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小平 陈 杨)淮滨县法院采取“四心”工作法,强化陪审员管理,促进了人民陪审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陪审参审上“用心”。该院在坚持随机抽取参审的基础上,还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的个人实际情况,按不同专业进行相对分类,由立案庭统一组织安排,实现了专家型陪审员在本行业全部陪审,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质量。特别是于2010年引入医疗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确保案件审理符合医学规律,提高司法公信力,避免“外行审判”。
在履职能力上“知心”。该院每年都由政治处为陪审员购买最新的常用法律法规、法官职业道德、审判手册等学习资料,并及时复印最高法院最新的法律解释,以保障陪审员可以了解最新的法律规定。为保障陪审员有充分履职时间,该院通过电话、走访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其所在单位沟通协调,增进所在单位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现陪审员本职工作和参审两不误。
在制度管理上“尽心”。该院制定出台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参审程序、司法礼仪、岗位培训、纪律要求、考核奖惩等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其参审范围、参审权利义务、人民陪审员每年最低的参审案件数等。
在待遇保障上“贴心”。该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经费,采取“先行垫付,再逐步争取”的措施,先行从办公经费中专项拨付,按每人每案50元标准进行给付。同时,专款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所需的培训、管理及出庭差旅补助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