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纠纷案
本报讯 邱某与邱某某系叔侄关系,两家房屋的排水原来是经由门口一条小水沟流向村里的池塘,但近年来,由于邱某某修建房屋,拉砖石的货车经常从该水沟上碾过,时间一长该水沟被碾平,致使邱某家的生活废水无法正常排出,每到下雨天门前道路泥泞,给邱某家人出行带来不便。因双方有旧怨,关系非常不好,起诉前双方吵过很多次架。日前,邱某起诉至新县法院,邱某某的抵触情绪非常大。办案法官多次组织、协调村委会、乡干部、人民陪审员现场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促使被告邱某某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双方共同出力挖通了原来的排水沟,邱某表示满意并撤回了起诉,双方纠纷圆满得到解决。(胡长志 曾 强)
参天大树挡住光 邻里对簿到公堂
本报讯 王磊与方刚(均系化名)在同一村民组相邻而居。因为王磊家有一颗参天大树,枝繁叶茂,上面的枝丫部分长到了方刚家里,影响了方刚家的采光。于是,方刚要求王磊修剪自家的树枝,可是王磊不同意,时间一长,两家的矛盾不断升级。邻居方刚经常会有一些破坏大树的行为。8月20日,两家人大动干戈,王磊将方刚打伤,经鉴定,方刚的损伤系轻伤。
罗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磊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双方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王磊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王磊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遂判处其管制两年。(孔晶晶)
“诉调对接”显成效 赔偿款二日到位
本报讯 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在商城县法院上石桥法庭得以成功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答应在二日内支付赔偿款,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原告彭某等四人均系外县人员。2012年9月至11月,四名原告一直受雇于被告周某,在被告周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中干活。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共欠四名原告劳务报酬3.2万元。四名原告多次找被告追要,被告均拒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四名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原告方均系外县人员,为尽快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此事。办案法官果断启用“诉调对接”平台,主动邀请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正是在承办法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齐心协力之下才有了开头那一幕。(胡文江)
农户家中聚众赌博获刑罚
本报讯 2012年9月,刘某、孙某、吴某(在逃)等人在固始县城郊及周边乡镇的农户家中,用麻将牌“推饼子”的方式聚众赌博,抽头盈利;沈某、向某在赌场内放高利贷。赌场里聚赌人数一般有十几人。
2012年11月27日,女参赌人员洪某因无钱还高利贷而报警。固始县公安局先后将孙某、刘某、沈某抓获,向某于当年12月21日投案自首。
日前,固始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刘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被告人沈某、向某在赌场内放高利贷,其行为均构成聚众赌博罪。综合全案案情,法院遂判处被告人孙某、刘某、沈某、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吴未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