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付大银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检察机关只有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路线意识,才能科学地谋划检察工作;只有以党的群众路线为目标,才能确保检察机关克服自身工作的局限性;只有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标准,才能确保履行职责有的放矢,找准出发点、着力点和突破点,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服务民生的作用。
一、应树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思想意识
群众路线是检察机关最根本的政治属性,群众工作无论作为路线还是方法都是检察工作的应有之义。要始终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一要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指导思想。二要立足检察职能开展群众工作。三要正确把握执法原则。坚持适用法律与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相统一,根据法律规定,在政策指导下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坚持执法办案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检察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靠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办好各类案件。
二、应明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任务
一是认真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并围绕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检察机关办案和监督的治本作用,抓好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三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执法司法公正。树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者的形象。四是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做好涉检上访的息访息诉工作,对上访老户和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案件,逐案清理排查,制定具体解决方案,把涉检上访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解决在基层,努力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
三、应把握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政策和策略
一是严格掌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慎重对待人民群众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准确掌握宽严尺度,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切实做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讲求执法策略和方法,努力把检察环节的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
四、应落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措施
一是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效率。要切实从解决干警中所出现的或多或少的“四风”问题入手,坚决摒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开展群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群众路线的新方法、新举措,增强服务群众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制定和落实执法便民措施。进一步强化信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三是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检察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互动联系。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五、应提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扎实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逐步深化群众路线的认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着力提高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运用检察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利实现。二是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依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认真改进检察工作模式,着力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三是坚持把群众路线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光山县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提高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和谐光山、智慧光山、富庶光山”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