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 瑞)近期,市地方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多措并举,提前部署“十一”水上安全监管工作,为水上交通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环境。

该局及时下发、转发上级关于做好“十一”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抓好落实。该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码头、渡口、航运公司以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重点水上旅游区,尤其是对南湾库区的6艘客船、13艘渡船、59艘游船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不留死角。同时,要求各县海事处召集辖区渡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观看安全警示片,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十一”期间安排一半以上的机关值班人员下沉到一线补充基层执法力量,抓好现场监督。